记者通过东方财富Choice数据不完全统计发现,从年初至10月25日,共有32家上市公司发布涉及信托诉讼的超55份公告,信托公司承担了债权人或通道方的角色,共有23家信托成为诉讼的原告方,涉讼金额约达158.76亿元。目前,一小部分纠纷已在执行或在等待开庭。
由于统计口径和标准不同,无法全面展示上市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涉及诉讼的数量、金额等,仅能还原其冰山一角的数据。
32家上市公司涉诉
在上述涉诉的32家上市公司中,中弘股份、神州长城成为收到信托诉讼数量最多的两家上市公司。
近日,陷入债务危机的神州长城亦是轮番收到信托公司的起诉状。其中,陕西省国际信托、渤海信托、兴业信托起诉该公司,涉及借款金额分别为1.16亿元、3.05亿元、2亿元。此外,百瑞信托、中信信托均有大额逾期贷款受到波及,长安信托涉及1.38亿元贷款,万向信托涉及6期产品共2亿元贷款,中江信托涉及3亿元贷款,湖南信托涉及2亿元贷款等。
10月9日、13日,渤海信托、兴业信托向神州长城“开炮”。皆因该公司与信托机构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由大股东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但神州长城均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遂被两家信托提起诉讼。一般而言,通常当企业发生逾期等风险时,也会触发信托合同中约定的提前还款条约。
神州长城的另一位“难兄难弟”当属中弘股份。10月18日,被深交所启动股票终止上市程序的中弘股份或将成“A股首只跌破1元退市股”。记者查阅到的数据显示,超7家信托公司将近26亿元资金借给中弘股份,成为其主要债权人,起诉原因多为借款逾期、未支付到期利息纠纷;其中,华澳国际信托12440万元借款逾期;交银国际信托的9954万元借款逾期;华融国际信托582万元利息逾期,借款总额5.8亿元;厦门国际信托6亿元借款未到期、陕西省国际信托4.99亿元借款未到期,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西藏信托10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17亿元财产保全措施,要求提前还款等。
撇开与金融借款(欠款)合同纠纷外,信托与上市公司的纠纷还涉及信托合同纠纷、补偿款纠纷、利息纠纷、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担保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各式诉讼案由。
譬如,上市公司利源精制发布公告称,民生信托因为补偿款纠纷上诉法院涉及资金2.28亿元;因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广东粤财信托起诉欣泰电气、辽宁欣泰、温德乙和公司,其在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4月20日买入并持有11035768股欣泰电气,要求各被告以15.37元/每股的价格共同连带回购上述股份,合计金额1.69亿元。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成为被告方的上市公司“披星戴帽”的占比不低,不乏在二级市场有颇多争议的公司。例如*ST龙力、*ST富控、*ST保千、*ST凯迪等。
涉及诉讼金额最高的是*ST富控,该公司此前公告称,华融信托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签订11.1亿元的信托贷款,用以向品田创投收购宏投网络49%股权,但因该公司市值大幅缩水,亏损等运营,华融信托在相关情形下有权随时宣布信托贷款加速到期,偿还全部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及违约金等合同约定的其他款项,且华融信托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统计口径和标准不同,无法全面展示上市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涉及诉讼的数量、金额等,目前的统计或许仅是冰山一角。
影响信托几何
和上市公司对簿公堂,对信托公司产生怎样的影响?“关键是要看信托公司在其中的权责,对信托公司的声誉会产生影响,也要看抵质押物的变现情况”,用益信托研究部负责人帅国让告诉记者。
西南地区一家信托公司总经理助理向记者表示了相似的看法,“若是通道业务,一般来讲信托公司都有原状分配以及完备的条款,描述自己是做通道业务,投资人一般都是机构,以银行为主。所以不会承担经济风险,最多是声誉风险。”
从信托公司公布了2018年上半年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显示,随着资管新规的出台,金融强监管背景下,信托行业主要围绕“控规模”经营。截至2018年一季度,信托资产管理规模达到25.61万亿,两年内首次出现增长收缩。其中,最为重头的银信合作通道在减嵌套的指标下,较去年底下降3.22%。
上海律师信托协会副主任冯加庆向记者介绍,通道型的资金来源于其它金融机构的,实际要借信托的通道将资金用于项目。信托到期后若出现兑付问题,信托方面不太承担经济责任,一般是出资方与借款方协商。但若频繁出现雷暴现象,则不免对该家信托公司打个问号。而主动管理型则更看重管理能力,信托公司要做到尽职监管的责任。
9月19日,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制定的《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正式发布,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明确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要求。实际上,规范信托公司的业务实操能力,为“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托理念打下基础。
冯加庆向记者坦言:“从信托诉讼案件审理结果来看,案件最后都取得胜诉判决成功率较高,容易赢得支持,但案件审理周期通常较长。”
股票质押业务风险
今年以来,A股市场震荡下行让多家信托公司的股票质押业务面临风险敞口。
帅国让坦言,一方面,在“去杠杆”的大环境下,此前大肆举债、资金周转期长、现金流高度紧张的“左进右出”的模式难以为继,部分上市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出现问题;另一方面,在当前股市低迷的环境下,股权质押等融资渠道也接近冰点,一些上市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也开始暴露。
中海信托和云南信托便是东方园林的两个债权人。自今年5月起,东方园林公司股价超跌,股东所质押的股份逼近平仓线。10月17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一封“函件”建议函,请东方园林的债权人谨慎采取措施,“从大局考虑,给予公司控股股东化解风险的时间,暂不采取强制平仓、司法冻结等措施”,以避免债务风险恶化影响公司稳定经营。
此前的9月11日,银亿股份公告称,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包括云南信托在内的5家金融机构质权人关于股票质押平仓、违约处置等通知,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业务是金融机构的重要业务之一,信托公司也曾“分了一杯羹”。不过,券商和银行是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业务的主要参与者,信托公司所占份额相对较少。
就目前信托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而言,其面临的主要风险为由股价下跌引起资产价值变动的市场风险。华东地区一家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我们已经没有开展股票质押业务。”一位西南地区信托高管表示,这方面做的很少了,会慢慢砍掉。
尤为重要的是,信托公司股票质押业务整体风险实际可控。普益研究员吴红丽分析,相较于银行,信托公司开展的主动管理类股票质押融资业务融资成本相对偏高。目前,信托公司通常仅作为通道与银行合作开展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业务。截至2018年10月18日,各类机构股票质押总市值约为4.45万亿元(以收盘价估计),信托所持质押股票市值0.65亿元,占比14.61%,低于券商和银行所占份额。
同时,信托公司开展主动管理类股票质押业务在风险控制方面对标的股票筛选严格,设置了较低的集中度和质押率规定,以防止某一单交易资产的市场风险过大,要求债务人提供额外担保措施,并同时考察融资方过往是否有过大额减持的行为,融资方及标的上市公司是否有影响较大的负面信息、涉诉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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