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信托诞生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刚性兑付”的潜规则让信托产品成为投资人眼里“高收益零风险”的优质理财产品。然而,随着信托规模的扩大,“刚性兑付”光环开始暗淡,2014年中诚信托旗下的“诚至金开1号”项目未能如期退出让“刚性兑付”的神话摇摇欲坠;2018年颁布的《资管新规》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产品保本保收益视为刚性兑付,会被认定为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这一条规定使得“刚性兑付”神话不在。
没有了“刚性兑付”的信托产品现在还安全吗?《资管新规》一再强调金融机构应当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那对于作为“买者”的投资人而言,信托产品的风险有哪些呢?投资人应该如何去规避这些风险呢?择优研究院为您一一分析。
一、信托还安全吗?
没有了“刚性兑付”,信托还安全吗?个人投资者还能投资吗?答案是:当然能投资!信托产品作为一种理财产品有风险,但是风险仍是可控的。
(一)信托行业风险整体可控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披露,截止2019年末,信托资产风险率为2.67%,鉴于信托行业体量较大,整体还在行业可承受范围内。
2019年信托资产风险率有所上升,一方面是风险上升是因为单一类信托风险率较2018年大幅度提升,而我们投资人选择的集合资金信托风险资产规模占全部风险资产规模的比重为59.82%,相较于2018年末的61.74%有所下降,这也反映了信托行业的主动管理能力在不断提升;另一方面是2019年是信托强监管的一年,监管部门加大了风险排查的力度和频率,之前被隐匿的风险得到了更充分的暴露,这并不意味着行业风险急剧上升,严格的监管使得信托行业更加合规。
图片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二)信托行业监管机制健全
“一法三规”规范信托业的各个相关方。《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从法律层面规定了信托产品设立的要求、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不仅对信托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做了规定,要求信托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还对信托公司的净资本、风险资本管理做了详细规定,涉及投资人数较多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是监管的重点。
银保监会严格的监督指导。银保监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非常全面,包括信托公司的业务合规性审查、信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监督信托公司的内部风险管理、信托公司偿付能力的跟踪,对信托公司各种业务进行现场检查等。2019年银保监会共开出罚单37张,2020年仅过两个月也已经有3家信托公司被公示处罚,可以说银保监会强监管无处不在。
信托业保障基金为信托加上保险锁。2015年1月16日成立的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为了预防、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信托业保障基金要求信托公司按照净资产余额的1%进行认购,新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也需按发行金额的1%进行认购,信托项目发生风险之后可以申请认购的基金用于处置违约项目,对于投资人来说,信托产品更有保障了。
信托登记使得各产品运行更为“阳光化”。2016年成立的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是信托项目的登记平台,按规定68家信托公司新成立的信托项目都需要进行登记,取得唯一的产品编码,投资人可以通过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查询市场上任何一款信托产品的基本信息,核实信托产品的真实性。
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使得信托行业更为安全,极大程度上降低了投资风险。
二、信托项目中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当然在行业安全的大环境下,还是有少数信托产品存在风险的。我们知道,金融市场上除了储蓄、国债之外,任何理财产品都是风险与收益共存的,信托产品也不例外,那么信托产品的风险主要有哪些呢?
(一)资金来源风险
信托产品可能会因为投资人资金来源不合规导致信托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一条规定如果投资者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将导致信托无效。所谓非法财产包括盗窃、诈骗、抢劫、侵占他人合法财产、非法集资、受贿以及通过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交易获得的收益等。为了保护投资人,《资管新规》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投资人购买信托产品时必须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人通过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非自有资金也不得用于购买信托产品。
也就是说投资人不仅仅要有足够的资金购买信托产品,还要求这些资金是合法合规的。信托公司出于“卖者尽责”的审慎原则,会要求购买信托的投资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资产或者年收入来证明资金来源合规。
案例:2017年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中高小琴为她和妹妹的两个孩子设置了2亿元港币信托基金,剧中高小琴设置信托基金的资金是通过贿赂贪官并套取银行贷款获得的非法财产,如适用大陆法律法规这个信托属于无效信托。
(二)信托公司管理风险
信托产品可能会因为信托公司未尽职尽责发生项目违约。
一个信托产品从成立之初到安全退出,信托公司作为信托财产的受托人,其作用不可忽视。信托公司的尽职尽责管理涉及到信托产品的每一个环节,项目成立之前,信托公司有没有尽职尽责调查融资方的真实情况?项目成立之后,信托公司有没有积极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合法合规使用信托资金?项目运行过程中,信托公司有没有及时跟进融资方并向投资人披露相关信息?若项目融资方出现风险,信托公司有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投资人损失?
由于投资人无法直接接触到融资方,面对风险时非常被动,只能由信托公司作为管理人去处置,如果信托公司不尽职,投资人只能白白承受风险。
案例1:中江信托“萝卜章”事件。大连机床于2016年向中江信托(现雪松信托)融资6亿元,并提供了对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的7.6亿元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融资到期后却发现应收账款系虚构,债权方比亚迪提供的公章、合同、债权通知书均为伪造。这一事件发生后市场纷纷质疑中江信托前期尽职尽责未做到位。
案例2:安信信托多次被质疑涉嫌自融。2019年11月被爆逾期的“安信-安赢42号董家渡项目”融资规模高达172亿,上海逸合公司作为项目的劣后方,而上海逸合公司与安信信托的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有着不可明说的关系,股权、高管人员甚至办公地址都有关联。投资人的资金有没有被安信信托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是违规输送给大股东?只能说安信信托超过500亿项目逾期已经让投资人明白其中的要害。
择优研究院提醒您:不少投资者盲目崇拜“大”信托公司,认为越大的信托公司管理能力越强,然而事实是“大”不一定意味着实“强”,安信信托作为仅有的几家上市信托公司之一给我们投资人敲了一记警钟。选择信托公司时候不仅要考虑股东背景、资产实力、业务规模,还需要考虑信托公司的内控制度、管理层的变动情况、业务风格是否激进、过往项目违约率以及违约后处置情况,综合考虑挑选出真正具备强大管理能力的信托公司。
(三)融资方发生经营风险
融资方发生经营风险,资金链断裂导致信托项目违约是最常见的违约原因。
一个信托产品,尤其是备受投资人青睐的“低风险、高收益”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一般都是市场上的融资方需要资金,通过信托公司向合格投资者筹措资金,最终由融资方进行还本付息,为了降低项目风险会设置担保、抵押质押等风控措施。事实上融资方是一个信托项目的兑付核心,如果融资方发生资金危机无法兑付,这个项目就岌岌可危了,启动担保、抵质押等风控措施往往费时费力甚至在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常见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资金一般投向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工商企业等领域,还款来源与融资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紧密联系,不管是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城投公司、销售楼盘回款的房地产公司还是实体经营的企业,有稳定的盈利才能还保障项目正常兑付。
案例:2019年因融资方资金周转困难导致项目违约的信托数量在总的违约项目中比重超过了70%,不管是贵州黔南州、黔西南等地区的城投公司,还是千山药机、神雾节能、龙力生物、凯迪生态这些涉足高新技术行业的上市公司,甚至是中弘地产、三盛宏业这样的大型地产公司,都是因为自身盈利能力减弱,企业负债累累,最终资金周转不开发生违约。
择优研究院提醒您:选择信托产品时需要重视融资方,查看融资方实力的时候一定不能只看表面,比如投向基础设施的项目只看融资方是不是政府控股的,工商企业融资的项目只关注公司有没有名气或者是不是上市公司,地产项目迷信于百强名单等等,这些片面的看法很有可能导致投资失误。对于融资方的考量一定要回归企业生存的“本源”即企业是不是良性经营、是不是赚钱的,建议投资人查阅企业的财务报表,理性客观地分析这一家企业资产体量和质量如何,财务杠杆的高低,主营业务是否稳定并且利润可观,现金流是否健康,挑选初优质的项目。
(四)风控措施风险
风控措施是增信措施,降低了信托风险,但是有时候会增信“失灵”。
在固定收益类信托项目中,为了降低项目风险,信托公司通常会设置担保方进行担保,或者是土地、写字楼、商业物业抵押,或者是流通股、股权、应收账款质押,或者是增加劣后资金作为安全垫保护个人投资者,这些操作确实增加了项目违约的成本降低了风险,但是极端情况下这些风控措施实质上也只是一条“安全带”,并不是保本保收益的措施更多是增加企业的违约成本,给投资者的一个缓冲。
案例:乐视之殇。民营企业在融资时常常会有实控人进行担保,上市公司可以拿出流通股质押。乐视在融资时也频繁使用这两者,梦想家贾跃亭为多笔融资出具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然而乐视危机之后贾跃亭出走美国让大众意识到实控人担保似乎只是“一纸空文”,人都跑了,投资人找谁?为了增信贾跃亭多次拿出自己持有的乐视股权质押,然而乐视股票一跌再跌也让债权人难以通过处置质押的股权拿回本金;甚至是抵押了土地楼盘也因为债务人面临者查封的危机无法转手,债权人想要处置也变得困难重重。
择优研究院提醒您:虽然本文为投资人梳理了信托里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但是信托行业整体上风险可控,作为投资人也不必过度恐惧,收益高风险较低的优质信托项目还是有很多的,需要我们理性挑选。市场上68家信托公司实力不一,信托项目质量也参差不齐,我们投资人需要做的就是:审查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保证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选择项目时要重点关注项目的融资方实力,了解融资方是否具备真正的还款能力,最好选择主动管理能力强的信托公司,如果是初次接触一定要在专业的理财师的帮助下挑选稳健的信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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