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的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委托人一般是指信托消费者,信托法规定委托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帮助信托消费者运营管理财产、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一般由信托公司担任;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一般是指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有权获得信托收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例如,小信委托一家信托公司帮助投资管理他合法拥有的部分资产,并和信托公司约定好投资的收益由自己获得,信托公司收取管理费用作为报酬,这就构成了一个信托行为,在这个信托行为中,小信是委托人也是受益人,信托公司是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