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挂牌成立时的500亿元资金,到2019年的7000亿元资金,短短四年时间,光大信托已成为光大集团金融体系的排头兵。
光大信托董事长闫桂军日前在2019中国金融年度论坛暨金融市场峰会间隙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新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在全球经济进入三低的严峻形势下,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降杠杆政策叠加的效应下,中国信托业正由简单粗放的发展模式逐渐转向稳健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从1971年中国成立第一家信托公司至今,信托业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信托的制度优势创造了社会经济效益。从总量看,全国信托业从高峰时期的700多家,到现在持牌经营的68家,还有3家没有完成资产重组,一共是71张牌照。从管理资产规模看,信托行业从2010年3.04亿元增至2017年26.25万亿元。2017年以后资管新规出台,整个金融行业也在挤泡沫。截至2019年三季度,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22万亿元,总体发展比较平稳。”闫桂军表示。
闫桂军表示,信托业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涉及工商企业投融资、基础设施投融资、房地产金融业务、其他业务等。2018年信托业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服务的个数是90万家,2019年大概率能突破100万家,回归信托本源、资金脱虚向实有了进一步的改善。比如光大信托助力民营经济的信托业务存量规模超过4500亿元,占全部信托存量规模的七成以上。信托业践行受人之托的责任,财富保值增值效益明显。2019年信托业分配的信托收益预测可能达到7700亿元。
经济放缓带来了很多风险挑战,但闫桂军认为,信托业总体风险可控,但稳定资产质量的压力较大,这反映了中国金融业现在的突出矛盾和管理压力。由于《信托法》制定得较早,从现在信托业务发展来看,匹配度是较低的,主要是信托分类、信托活动边界、登记转让、信托人职责标准化等,配套政策不完善。从全球来看,信托资产都是法人独立,破产隔离和税收中性,但中国无论是破产隔离制度还是税收优惠制度,跟信托资产相关的登记流转都还没实现真正的法律配套。而且监管机构对信托业延续着类银行的监管模式,不太符合信托行业资管行业的特性。资管新规核心理念是公募基金管理模式,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信托是结构性金融。而且信托机构资本补充渠道狭窄,束缚了信托机构增强自身抗风险的能力。
在他看来,信托发展模式与整个社会对信托的转型发展要求也不太匹配。信托是创新金融重要的载体,但就目前情况看,缺乏制度设计层面的融资机制。他呼吁尽快放开信托从事公募业务的政策限制。“信托机构作为资源整合型机构,资源整合能力强弱直接关乎信托机构在跨市场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服务能力的优劣。过去有类银行、类信贷,现在全面转向贷款、企业资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金融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产业,投资总量比较大。”
“信托机构的财富管理能力正在提升,信托资金来源日益广泛。2017年之前信托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金融机构或银信业务主体,现在拓展到个人高级客户、家庭信托、非金融机构的机构客户投资。从光大信托数据看,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基本是三分天下,提高了资源整合能力。同时,金融科技的投入也在逐渐加大,每年增幅在10%以上。”闫桂军说。
如何规范信托业发展?闫桂军表示,在新的金融开放格局下,应该推动中外融合、有效促进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培育机构投资者。以股权为纽带,整合中外资金融机构的协同能力、优质资源,共同为全球经济增长和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服务。全面完善信托法律法规体系,为信托业发展创造好的法律制度环境。
作者:刘 慧
来源:中 国 经 济 时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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