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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托放行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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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获悉,针对因频频调控而走上风口浪尖的房地产信托业务,目前监管部门已经统一放行标准:即日起,监管仅同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房地产信托业务报备(包括预登记/重新申请预登记/补充预登记):


       其一,项目公司本身具有不低于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其二,项目公司不具有二级资质,但直接控股股东(须持有项目公司50%以上的股权(不含50%))具有不低于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不再适用:“项目公司不具有二级资质,若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系全线条100%控股,仅允许向上穿透至第二层级(即项目公司爷爷层级)控股股东具有不低于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的标准。


       某大型信托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我司已经接到上述通知,部分同行也已接到类似通知。”


        一位资深地产信托业务人员表示,“最新的监管要求对结构复杂的大型房企可谓冲击巨大。”


       据了解,地产商中具备二级资质的不在少数,但开发商的项目普遍由孙子辈的下属公司操作执行。


       按照此前监管要求,若项目公司不具备二级资质,可以允许向上穿透至第二层级(即项目公司爷爷层级)控股股东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但按照最新的监管要求,仅仅允许向上穿透一层。这意味着,大量开发商仅有少量满足432条件的项目可以通过信托融资。


       “如果让项目公司直接申请二级资质很不现实,因为项目公司往往是新设立的公司;而对上市房企来讲,一般项目公司都在下属2~3层,变更股权也需要较为漫长的时间。”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大型房企面临两头为难的局面,而小型房企因风控难以过审已大概率不在信托公司的合作名单之内。


       另有行业人士反映,“按照最新标准,我们目前已过会的60%以上项目以上无法通过监管审查。”










作者:糯 糯

来源:信 托 百 佬 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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